一、晋灵
1、西禅寺极乐宫各类型福位,不论内部使用尺寸大小,一个福位只能安放一个灵骨。
2、往生信士纳骨宝函请勿超过规定的使用尺寸(长30cm*宽26cm*高26cm),以免影响纳骨宝函的安放和封碑。
3、申请晋灵的往生信士家属,需提前一天持《捐建证书》、捐赠票据、管理费票据、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到信士服务中心办理晋灵手续。
4、若未缴纳福位永久性管理费,往生信士家属在办理晋灵手续时,需按照《捐建证书》上“信士捐赠须知”缴纳管理费用后,方可正式晋灵。
5、西禅寺极乐宫福位是用于安放存有往生信士灵骨的纳骨宝函或具有家族传统意义的往生信士信物,不能移作它用。
6、福位一经使用,不得退、换福位。
7、供奉福(灵)位后,持证者自己要求迁出,福(灵)位将无偿交回广元市利州区西禅寺。
二、暂厝、寄存
1、往生信士晋灵,若手续不全或因其它特殊原因,往生信士灵骨可先安放在极乐宫管理中心特设的暂厝堂内。
2、往生信士灵骨安放到暂厝堂之前,需到信士服务中心办理暂厝手续。
3、尚未捐建西禅寺极乐宫福位的信士,往生信士灵骨可寄存在极乐宫管理中心特设的寄存区内。
4、往生信士灵骨寄存时,家属须按规定交纳灵骨寄存费。寄存费可逐年交纳,也可按月交纳。
三、祭拜
1、 家属到西禅寺极乐宫祭拜,应出示《捐建证书》。若未带《捐建证书》,须先到极乐宫管理中心核实其亲人资料,无误后方可入内进行祭拜。
2、 焚香、燃烛、化纸钱、鸣放鞭炮到极乐宫外指定地点进行。
3、不能到西禅寺极乐宫祭拜亲人的家属,可委托极乐宫管理中心代祭。
四、灵位
1、已捐地藏殿灵位之信士,持《捐建证书》原件、捐赠票据、《身份证》原件等必备要件,到信士服务中心办理灵位制作手续。
2、灵位内板制作完成后,信士服务中心及时通知申请人进行安放。
3、如需极乐宫管理中心代放灵位,信士在申请制作灵位的同时,可向信士服务中心提出代放申请。
4、信士服务中心不承接电话委托制作灵位。
5、地藏殿灵位使用安放时,不收取管理费。
6、已安放或使用过的灵位,不能办理换位、更名或退捐。
7、信士自愿将已使用的灵位迁出,其灵位将无偿交回广元市利州区西禅寺。 |